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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容忍?何种自由?——胡适“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观念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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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谁之容忍?何种自由?——胡适“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观念之我见
作者:张书克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关键词:胡适,容忍,自由
分类号:B261

摘要

该文认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是胡适的一个特别见解,未见别人有类似的表述;胡适之所以极端强调容忍的价值,有其个人生活经验的影响,也有哲学上知识论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受到时代环境的刺激。在胡适看来,容忍是每一个人应当具备的道德修养和克己功夫;由容忍所达致的自由,是一种精神层次的自由,一种比法治下的自由更高标准的自由。胡适强调容忍的价值虽然在理论上并没有多少深度,不过,其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不容忽视。

“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是胡适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对于这个观点,有人赞许,有人批评,各家意见众说纷纭。不过,我在细读此前的研究结果后发现,关于这个问题,还有一些疑问没有弄清楚,比如:真的如胡适所说的那样,该观点源自他在康奈尔大学时期的史学老师George Lincoln Burr吗?该观点能否成立?是否只是一种谬见、一种胡说?或者,只是一种策略性的提法?胡适为什么特别强调容忍的重要性?胡适所谓的容忍,究竟是有权势人的容忍,还是无权无势人的容忍?由容忍产生的自由,究竟是何种自由?笔者不揣浅陋,试对以上问题略陈己见。

一、Burr先生的说法?

胡适一向强调容忍的价值,并且为容忍即将在中国社会逐渐消亡感到担忧。不过,他第一次提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观点似在1948年。

1948年9月4日,胡适在北平电台演讲《自由主义》,其中有段话这样说道:“我做驻美大使的时期,有一天我到费城去看我的一个史学老师伯尔教师,他平生最注意人类争自由的历史,这时候他已八十岁了。他对我说:‘我年级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这句话我至今不忘记。”这大概是胡适第一次提及“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说法。

到了晚年,胡适更是多次提起上面这段故事。1958年11月22日,胡适对王蓝、李青来、吴三连等人谈起“他的老师伯尔先生 (Prof. George Lincoln Burr) 说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Toleranc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freedom) 这句话”,并且补充说:“其实,容忍就是自由。”同年12月16日,他和胡颂平谈话时谈起“十七、八年前在美国去看从前康乃尔大学的史学老师伯尔先生的一个故事”。胡适这样说道:“那天伯尔先生和我谈了一天的话,我至今还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Toleranc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freedom) ’。其实容忍就是自由: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我自己也有‘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1959年3月,胡适专门写成《容忍与自由》一文,阐发他“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想法。文章一开头就再次提到这段故事:“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尔大学的史学大师伯尔先生。我们谈到英国史学大师阿克顿 (Lord Acton) 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写成他就死了。伯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胡适的上述叙述非常生动,并且言之凿凿,都指认George Lincoln Burr是“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这一提法的创始人,自己只是受到老师观点的启发。

不过,如果我们把胡适的这些叙述和他最早、最原始的记载进行对比的话,就会发现,胡适其实是在“栽赃陷害”Burr先生。

我们来看看胡适1938 年4 月24 日日记的记载:“去看Prof. George Lincoln Burr,谈了半点钟。此老今年八十,有心脏 (病) ,尚努力工作不倦,可佩服之至!他谈他多年收集材料,预备修改Dr. Andrew D. White的Warfare between Science &Theology一书,至今不得少年人担负此事。他谈,他自己所注意不在Warfare而在Toleration,他以为历史上Toleration比Rebellion更重要。此论亦有理。”

两人见面后没有多久,Burr先生就去世了。1938年6月28日,胡适致韦莲司的信中提到了Burr先生的死。其中说道:“Burr教授突然去世让我大震惊……他最后 (跟我说的) 话是容忍比反叛重要,虽然容忍没有反叛这么耀人眼目。”

可见,Burr先生并没有说过“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话。他说的是:在历史上,Toleration比Rebellion更重要,也就是容忍比造反、对抗、革命更重要。Rebellion和Freedom,其间的差别何足以道里计?Burr先生这种提法显然没有引起胡适的共鸣,他在日记中只是淡淡地表示:“此论亦有理。”

因而,我们可以断定,胡适后来演讲、写文章时都没有查对自己1938 年的日记 (该年的日记似乎没在胡适身边?) 。他是根据自己的记忆来回忆这段故事的。而人的记忆是非常不可靠的。胡适也就难免厚诬自己的老师了。胡适“至今没有忘记”的其实只是他自己的想法,而不是Burr先生的说法。所谓“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说法,其实是胡适自己的创见,是胡适的一个特别见解。就我的阅读范围所及,没有看到别人有类似的表述。胡适颇有一些很独特、很古怪的说法,既不符合常识,也未必有中西文化的渊源。很多人却说胡适是最有常识的人,未免为英雄所欺。

二、胡适的胡说?

对于胡适“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说法,存在不少批评意见。

黄展骥认为,自由是目的,容忍是手段,哪有手段比目的更重要的道理?这不合逻辑。而且,自由需要法治来保障,法治才是自由的根本。

耿云志认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并非胡适的一贯的明确主张;从自由主义理论原则来说,“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是难以成立的,“容忍”未必是“自由”的根源,“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不构成自由主义的一般原则;胡适之所以强调这一命题,主要是为了因应1959 年台湾政治形势的需要,要求《自由中国》社的朋友们以容忍的态度,避免与当局激烈冲突。因而,胡适“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提法只有策略上的较高重要性,而不能提升到理论原则的高度。

殷海光的批评更为严厉。他认为胡适关于容忍与自由的说法根本就是胡说,毫无道理,自己看了“内心着实不快”。

我的意见不同于黄、耿、殷三位先生。细读胡适的相关论述后,我认为,在胡适那里,容忍既不是一种手段,也不是一种策略,所谓“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说法也不是一种修辞方法;胡适是真诚的认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在他看来,容忍本身就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虽然“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并非胡适一贯的、明确的主张,但是对于容忍的强调却是胡适一贯的立场。胡适之所以强调容忍的价值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为什么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呢?胡适的解释是:“因为容忍就是自由的根源,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可说了。至少在现代,自由的保障全靠一种互相容忍的精神。无论是东风压了西风,还是西风压了东风,都是不容忍。”可见,胡适视容忍为自由的来源,视容忍为自由的唯一条件。在胡适看来,有容忍才有自由,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从逻辑上来说,容忍当然比自由更重要、更根本了。

前面提到,虽然胡适第一次提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是在1948 年,但是对于容忍的强调却是从他的青年时期就开始了。可以说,容忍是贯穿胡适一生的重要思想;而且,胡适谈自由必谈容忍,在胡适那里,自由和容忍是紧密纠结在一起的。

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因为文学革命问题,胡适和陈独秀之间就为是否允许反对意见存在分歧。陈独秀的态度是:“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胡适的态度则与之相反:“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显然,胡适的态度就是一种容忍的态度,他对陈独秀武断的态度很不以为然。

1925 年,因为《晨报》馆被烧事件,胡适和陈独秀又一次出现意见分歧。陈独秀认为报馆立场反动,该烧。胡适对陈独秀的态度感到震惊,他说了一段著名的话:“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胡适把容忍异己的意见和信仰视为争取自由的唯一原理,容忍的价值在胡适那里不可谓不高。

胡适之所以强调容忍的价值,有个人因素的影响,有知识论的基础,更有时代环境的刺激。

首先是个人的因素影响。胡适在少年时期,受母亲的影响最大。在胡适看来,母亲最大的禀赋就是容忍。胡适母亲冯顺弟年轻时守寡,并且是大家庭里的后母后婆,处理家庭事务时只能“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再加上胡适大嫂“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二嫂“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经常闹意见,胡适母亲的难处可想而知。除了忍耐,她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少年胡适从母亲那里学得了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学会了宽恕别人、体谅别人、容忍别人。这种容忍的精神影响了胡适的一生,成为他人格的重要部分,并且使得胡适极为重视容忍的价值。

其次,胡适强调容忍的价值有其知识论的基础。1959 年11 月20 日,在《自由中国》杂志10 周年纪念会上,胡适作了一次演讲,这次演讲的题目也是《容忍与自由》。演讲中,胡适明确承认,自己关于容忍的思想,受有吕祖谦“善未易明,理未易察”这八个字的影响。胡适这样说道:“宋朝的理学家都是讲‘明善’‘察理’的。所谓‘善未易明,理未易察’,就是说善与理是不容易明白的……这不但是我写《容忍与自由》这篇文章的哲学背景,所有一切保障自由的法律和制度,都可以说建立在‘理未易明’这句话上面。”胡适进一步解释说:所谓“理未易明”,就是说,真理是不容易弄明白的。胡适并且承认:他的容忍思想还受有密尔《论自由》的影响。胡适这样说道:“穆勒 (现在通译为密尔——引者注) 在该书 (《论自由》) 中指出,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穆勒又以为:我们大家都得承认,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胡适特别指出:“这是穆勒在那本书的第二章中最精彩的意思。”正因为人在知识上和信仰上都有可能是错的,容忍异己者的意见和信仰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相反,如果总是有“我不会错”的想法,自然不容易容忍别人的意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胡适强调容忍的价值还有时代的原因。

容忍在西方的本意,主要是指宗教的宽容和信仰的自由。本来,在传统中国,因为宗教的因素相对薄弱,中国没有出现西方那样严重的宗教战争、宗教迫害。遗憾的是,清末以后 (尤其是进入20 世纪以后) ,因为西方各种宗教、主义和观念的涌入,中国人也就出现了道术上的分裂:有人倡改良,有人要革命,有人主保守;有人提倡白话,有人坚持文言,有人推广世界语,有人主张大众语;有人信仰三民主义,有人信仰共产主义,有人信仰国家主义,有人信仰无政府主义。不同信仰、不同观念的人们之间互不相让、互相敌视,甚至拳脚相加、枪口相对,甚至发展成持械群殴。可以说,20 世纪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宗教纷争的世纪、容忍缺失的世纪 (有人说,20 世纪是鲁迅的世纪。从其“一个都不宽恕”的精神来说,鲁迅的确可以称为20 世纪的代表) 。这里只举一个小例子。西安事变时,清华大学的学生因为对待事变的态度不同,曾经酿成很大的风波,对抗双方都有一些很不容忍的言行。

胡适极为敏感。他感受到了他所处时代的特点。1924 年11 月,清廷被逼搬出故宫后,基于法治的立场,胡适为之说了几句公道话。结果,胡适颇受人们的攻击。胡适说:“十几日来,只见谩骂之声,诬蔑之话,只见一片不容忍的狭陋空气而已。”甚至作为知识分子的李书华和李宗侗写给胡适的信中也“充满着苛刻不容忍的空气”,胡适当然感到很难受。

前引1925 年12 月胡适致陈独秀的信中,胡适还说了这样一段话:“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与污蔑。我这回出京两个多月,一路上饱读你的同党少年丑诋我的言论,真开了不少眼界。我是不会怕惧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这段话颇能显示出胡适对时代特征的把握和对历史发展的悲观看法。

1926 年,周树人、周作人和陈源三人为无聊琐事大打笔仗时,胡适给三人写了一封信,其中说:“我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我深深地感觉你们的笔战里双方都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这是最可惋惜的。”的确,有不少的青年人就是在这些知识分子的指引下,走上了不容忍的不归路。

总之,胡适极为重视容忍的价值。这其中有个人生活经验的影响,也有哲学上知识论的基础,更有时代环境的刺激。我们评价胡适“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观念,不可忽视了上述三个因素。忽视了上述因素,也就无法理解,为什么胡适会说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这样的话,把容忍置于比自由还高的地位。

三、谁之容忍?

前面提到,胡适公开宣讲“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主要有两次:一次在1948年,一次在1959 年。胡适第一次提出该观点时,未见有人提出异议。第二次则引来了许多反应。

殷海光在第20 卷第6 期的《自由中国》上看到胡适的《容忍与自由》一文后,很快就做出了回应,写了一篇《胡适论〈容忍与自由〉读后》,发表在下一期的《自由中国》上。

殷海光对胡适此文的批评主要是两点:第一,容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不容易在每个人的道德意识和心理中产生;第二,“同样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易,有权有势的人难”,从历史上看,容忍的总是老百姓,被容忍的总是统治者。因此,殷海光认为,容忍应该是 ( 或者说主要是) 有权势的人应当具备的自我训练。他希望胡适如果提倡容忍的话,应当多多向有权势的统治者说法。

殷海光的第一点意见当然很正确。不过,使人向上、向善的东西总是很难做到的事情。这一点不去说它。他的第二点意见则很有意思。实际上,殷海光提出了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容忍到底是有权势人的事,还是无权无势的人的事?

对于这个问题,殷海光的意思其实是很明确的:容忍是有权势的人应当具备的自我训练;至于无权无势的人,历史上已经容忍惯了,无需再予以强调了。

胡适的意见则显然不同于殷海光。胡适认为,容忍不仅是有权势人的事情,也是无权无势人的事情;不仅是多数派的事情,也是少数派的事情;不仅是拿枪杆子的人事情,也是拿笔杆子人的事情。简言之,对于胡适来说,容忍是对所有人的要求,是每一个人的修养功夫、克己功夫问题,是人们双方之间相互的事情。

在1948年的演讲《自由主义》中,胡适这样说道:“多数人若不能容忍少数人的思想信仰,少数人当然不会有思想信仰的自由,反过来说,少数人也得容忍多数人的思想信仰,因为少数人要时常怀着‘有朝一日权在手,杀尽异教方罢休’的心理,多数人也就不能不行‘斩草除根’的算计了。”可见,胡适认为,容忍既是多数派、当权者的事情,同时也是少数派、在野者的事情。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在人类社会,权力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在朝的多数派、执政党如果失了势,就成了在野党、少数派;相反,在野的人也可能会掌权,少数派也很可能逐渐变成多数派,甚至极少数人的信仰和主张也会慢慢流行起来。如果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多数派和少数派之间自然会相互容忍;相反,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做出不容忍的事情。

胡适在《容忍与自由》一文中举的例子很能说明上述问题。加尔文等人起来进行宗教改革,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但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后,加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他却把具有独立思想、批评加尔文教条的塞维图斯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地烧死。昔日在野的时候没有养成容忍的习惯,一旦大权在握之后自然要干出不容忍的事情。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有权势的人,都会享有支配别人、控制别人的权力。所以容忍是每一个人的事情。没有权势的人将来也有可能掌握权力。在他们没有上台以前对他们进行容忍教育当然要比他们上台后容易的多。事实上,无权无势的人,处于弱势的人,因为深受欺压和歧视,心灵更容易扭曲,心理上更容易走极端,一旦有了滥用权力的机会,更容易走上不容忍的报复之路、仇恨之路。中外历史上很多例子都能证明这一点。

耿云志先生明确指出:胡适之所以在1959 年两度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并不是空发议论,而是有现实针对性的,是要处于弱势的雷震等人容忍当权者的施为,避免与当局激烈冲突。可见,对于胡适来说,暂时处于弱势的人,在野的人,也要有容忍的态度、容忍的修养。

胡适还认为,容忍是相互的,是双方的。他说:“ (我) 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

胡适在《容忍与自由》 (演讲) 中特别提到:拿笔杆子的人、主持言论的人也是有权势的人,也需要容忍。黄展骥则认为,胡适混淆了“权势”和影响力;拿笔杆子的人只有说服和影响别人的力量,而没有强制别人的权力。其实,现在不少人认识到,话语也会成为霸权,也会成为暴力,话语的权力也会被人们滥用。经常上网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点,无需多说。胡适的意见并没错:主持言论的人养成容忍的习惯和修养也很重要。

总之,殷海光认为,有权势的人才存在容忍的问题;胡适则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养成容忍的心理、容忍的习惯。相比较而言,胡适的意见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当然,深思还不够,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身体力行,时时刻刻反思自己不容忍的言行。

四、何种自由?

西方在宗教改革后,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宗教派别,不同派别的信仰方式各不相同。不同教派的人们总是强调自己的信仰方式才是合乎上帝意旨的,别的教派是邪教异端,应当予以铲除。更有一些教派,和政治势力勾结后,利用政治势力进行宗教迫害。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些思想家主张宗教容忍,实际上是争取不同教派都有信仰的自由。因而,在西方语境下,宗教容忍也可以称之为信仰自由,Toleration Act可以译作宽容法案,也可以译作信仰自由法。可见,“容忍”基本和“自由”同义。

可以肯定,胡适所说的容忍,主要是西方意义上的容忍,即宗教信仰上的容忍。这种容忍带来的,主要是一种信仰上的、观念上的、精神上的自由。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就能够理解,胡适为什么会说:容忍是自由的根源,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容忍即自由”。林毓生认为,从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来说,“容忍”和“自由”基本是异语同义词。诉诸人际关系的常识,某人能够容忍别人的信仰、观念,不去干涉别人、强制别人、迫害别人,当然意味着别人享有信仰的自由、精神的自由。所谓容忍产生自由,在这一点上是成立的。证之欧洲历史上的宗教纷争史,胡适的说法也是有根据的。

由此可见,胡适谈自由是有其特点的,那就是,他侧重精神层次的自由:信仰自由、个性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经济自由、财产权利的重要性。直到晚年,胡适才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自己的这一偏向。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胡适所谈的自由不是一种法治下的自由。按照法治社会的常识,一个人的自由是由法治来保障的,而不是由别人的容忍来保障的。我们举同性恋的例子来说明。在法治社会,如果一个人对同性恋有不容忍的言行,受害者如果能够依照规则提起诉讼,享有权威的司法机关能够依法独立做出判决,对这些不容忍的言行进行禁止,并且要求侵害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我们就可以说,同性恋的自由是得到保障的,无需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容忍同性恋。如此看来,胡适所主张的由容忍达致的自由是一种理想化的自由,一种更高标准的自由,一种乌托邦式的自由。当然,这是对于实现了法治的社会来说的。对于前法治的社会来说,不仅胡适主张的自由是乌托邦,就是法治下的自由也是一种乌托邦。

五、结论

在我看来,“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是胡适的一个特别见解,未见别人有类似的表述;胡适之所以极端强调容忍的价值,有其个人生活经验的影响,也有哲学上知识论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受到时代环境的刺激;胡适认为,容忍是每一个人应当具备的道德修养和克己功夫;由容忍所达致的自由,是一种精神层次的自由,一种比法治下的自由更高标准的自由。胡适强调容忍的价值虽然在理论上并没有多少深度,不过,其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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